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董事长姜立贵因受贿获刑10年
作者:小红杏 发布时间:2009-03-19
2008年12月6日,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聂玉河因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图为聂玉河(中)在法庭上听候宣判。高玉海摄 宣判现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北京城 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姜立贵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立贵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春节,担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
2008年12月6日,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聂玉河因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图为聂玉河(中)在法庭上听候宣判。高玉海摄
宣判现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北京城 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姜立贵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立贵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春节,担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乡集团)董事长及党委书记的姜立贵到厦门旅游。在此期间,姜立贵收受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黄泽宇(已判刑)给予的1万美元。这些钱是黄泽宇用来感谢姜立贵在他就任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等事项上提供的帮助。>>>
资料来源:华人百家姓论坛原帖